(1)申请条件:户口在本社区,16-60周岁,视力、肢体、智力和精神一、二级,生活不能自理,日常生活主要依靠共同居住的60岁以上老人照料。
(2)办理程序:
a. 由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社区申请。
b.社区经过查询劳动信息网和残联信息网,确认是以老养残且服务对象为无业并在重残范围内。
c.指导其填写《无锡市以老养残服务对象护理补贴申请表》,通过《无锡市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》逐级上报。
d.经初审合格的以老养残服务对象在社区内惊醒公示,公示时间5天。
e.市残联批准后按比例拨付经费给区残联。
f.由区残联逐级拨付到社区,由社区通知申请人到社区领取补贴。
(3)所需材料:《残疾人证》、身份证、户口簿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。 |